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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社区学院学生课外综合素质民主测评时间节点及操作步骤

创建日期 2019/05/06 曹敏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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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节点
根据"学生课外综合素质得分评定办法",民主测评工作分为三个流程:"自荐与初审"(5月8日8:00-5月15日12:00),"展示与评选"(第八周下半周至第九周上半周),"审核与公示"(第九周下半周至第十周上半周)。
具体的时间节点可能会根据实际评定的需要进行调整。
二、学生操作步骤
1. 登录系统
进入"孰知网"系统登录页面(网址:http://www.sz.shu.edu.cn/Login.aspx),输入一卡通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孰知网"。
2. 成长记录
2.1 添加非孰知网活动
点击"个人成长",进入个人成长页面。
选择活动记录,进入活动记录管理页面。点击"新增成长记录",新增参加的非孰知网活动记录内容。
按要求填写内容后可根据需要点击"保存"或"提交"按钮。点击"保存"按钮的内容可继续编辑或删除,但信息无法为优秀自荐成长经历材料。点击"提交"按钮的内容,需承诺提交信息真实有效无误,提交后无法修改,提交后的材料,可以被添加到优秀自荐成长经历材料。
2.2添加孰知网活动
点击"我的活动",进入参与孰知网活动记录页面,点击"我参与的活动"列表中的"活动感想",弹出填写窗口。
 
 
 
按要求填写活动感想内容后可根据需要点击"保存"或"提交"按钮。点击"保存"按钮的内容可继续编辑或删除,但信息无法为优秀自荐成长经历材料。点击"提交"按钮的内容,需承诺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无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提交后的材料,可以被添加到优秀自荐成长经历材料。
3. 我的荣誉
点击"个人成长",进入个人成长页面,点击"我的成长",选择"我的荣誉",点击"新增"按钮,弹出新增荣誉窗口。
 
 
按内容要求,添加个人荣誉信息后,点击"立即提交"按钮,等待审核即可。
审核通过后的荣誉信息可以做为优秀自荐成果展示的材料。
审核不通过的荣誉信息,可以通过点击"修改"按钮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4. 优秀自荐
点击"个人成长",进入个人成长页面,选择"综合评定",进入优秀自荐页面。
4.1按要求填写"申报理由"。
4.2为"成果展示"栏追加记录。
点击"成果展示"栏旁的"添加"按钮。
从"我的荣誉"的"成果展示库"(审核通过的荣誉信息)勾选支撑数据,选择完成后,点击"添加"按钮,完成追加记录的操作。
4.3为"成果展示"栏追加记录
点击"成长经历"旁的"添加"按钮。
 
从"成长记录库"(提交后的成长记录和活动感想信息)勾选支撑数据,选择完成后,点击"添加"按钮,完成追加记录的操作。
         完成以上操作后,点击"我要自荐"按钮即可完成优秀自荐操作。
 
特别说明:
1)添加记录之后,可以点击"取消选中"移除单条记录,也可以继续点击"添加"按钮继续选择、追加记录;
2)如果个人感觉成长记录库中的数据还不够完整(完善),可以在"优秀自荐"期内,继续新增成长记录库、我的荣誉库。新增成长记录库、我的荣誉库后,进入"优秀自荐"页面修改自己的自荐报表。
5.         参加民主评选会,产生民主测评结果(民主评选会的具体流程将由相关学院在民主评选会前公布)。
 
三、教师操作步骤
    进入上海大学本科生一站式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smis.shu.edu.cn/
1.         点击"学生成就-优秀自荐管理",查看自己所带学生自荐情况
 
 
 
 
2.         在"初审"时间节点内(516日前),对自荐人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
         备注:学生申请后,"候选人审核"默认值为"待确认"。学生当且仅当该栏为"待确认"时可以编辑修改申请理由、成果展示和成长经历。
3.         在"民主评选"后,将"优秀学生初步名单"报送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时间节点内(528日前)对优秀名单进行确认。
 
4.         完成"提交"后,即进入公示环节。收集公示信息,解答学生相关疑问。
5.         公示无异议后,相关信息反馈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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