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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本科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20/06/08 陈明雨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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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拥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完成还款确认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离校确认

1、离校确认申请

请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本科毕业生于6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进行毕业确认。

【路径】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如实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后点击提交。学生填写个人信息完毕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请毕业生务必重视及完成信息确认。

具体网上操作说明见附件一。

2、资料审核

学生成才中心将对学生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实。学校审核通过后,学生可自行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并及时带回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

(1)请学生牢记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如未及时更新造成的贷款违约责任自负。每年11月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如有疑问请拨打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2)因学业问题未按期毕业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也须完成“毕业确认申请”步骤。

(3)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要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以便在读书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4)如果需要进行提前还款可以通过支付宝客户端或者在家乡的资助管理中心用POS机还款。

注意:仅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需要进行毕业确认,其他生源地贷款请直接与放款银行确认还款事宜。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离校确认

1、离校确认申请

(1)学生离校前自行前往银行签订还款确认协议,或登录校园地贷款办理银行的手机银行进行贷款还款确认并将还款界面截图留存;

(2)学生手写签名《还款承诺书》承诺本人已进行还款确认,《还款承诺书》见附件二;

(3)学生通过PIM流程申请离校时,涉及助学贷款的部分需要提交还款协议照片(扫描件)或者手机银行还款确认截图,以及《还款承诺书》照片(扫描件)。

2、资料审核

学生成才中心将对学生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实,中心审核无误后方可为学生点击同意离校。

3、注意事项

(1)目前我校涉及校园地贷款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联系电话:95566)和中国建设银行(联系电话:95533),在上述操作过程中若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电话咨询银行;

(2)在完成还款确认后请按照还款信息及时还款,若为及时还款造成逾期,责任自负;

(3)因学业问题未按期毕业的校园地贷款学生也须按时还款(因病休学的学生可联系学生成才服务中心办理还款计划调整及贴息申请);

(4)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校园地贷款学生可联系学生成才服务中心办理还款计划调整及贴息申请。

注意:办理还款计划调整及贴息申请的学生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前往A413或者电话联系陈明雨老师办理。

若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学生成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明雨

联系电话:66135296;13917222412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武装部)

学生成才服务中心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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