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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上海大学本科生 困难认定申请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21/07/16 陈明雨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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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上海大学本科生

困难认定申请的通知

一、困难认定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含预科)在册学生中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我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大额社会资助、特困生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前需要通过困难生认定。

二、困难认定申请要求

1申请学生可登录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s://xgb.shu.edu.cn查看相关通知和申请办法,于新学期开学一周内根据通知要求用微信扫二维码,登录上海大学学生资助信息填报系统,学生认真填写后提交申请并进行个人承诺。

2、中央认定下发几类特殊群体名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若学生在中央认定名单之内,学生登录系统后会直接显示“中央认定”,不需要交书面证明;若学生登录系统后没有被中央认定,学生选择“自采集”,需要学生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具体证明要求请参看附件《相关证明要求》

3、除了第2条里的特殊群体外,若学生家庭还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具体证明要求请参看附件《相关证明要求》

特殊情况:烈士子女、父母残疾、家庭成员患大重病、家庭大额医疗费支出、父母丧失劳动能力

4、学生在网上提交申请,同时将证明材料交给本人辅导员,证明材料上须注明本人姓名、学号、学院。若无上述特殊情况,可不提交任何书面材料。

三、困难认定管理和监督

学校于每学年的秋季学期9-10月份集中开展困难生的申请和审核认定工作,其他时间不单独受理申请。如果在学校困难认定工作结束之后,学生因家庭突发情况造成的在校学费和生活费发生困难,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校将依照规范程序进行审核。

学生通过困难生认定资格之后,在监督抽查或其他情况下,若发现有不符合困难生申请条件的,经查实后取消困难生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武装部

2021712日

附件:《相关证明要求》(请查看第二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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