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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申报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21/12/15 陈明雨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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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资助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勤工助学活动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台。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工作,增强劳动育人,培养学生自立、自律、自强的精神,根据《上海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将开展2022年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立足校园、服务社会”,勤工助学工作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不断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助力成为全面发展的卓越创新人才,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栋梁。

二.设岗对象

1.学校各党群系统、行政部门、学术机构以及直属单位。

2.岗位设置应考虑本部门工作特点,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能力与解决经济困难学生实际困难为目标,分层分类、统筹设计,以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3.岗位类型分为校内高水平教学研究协助类岗位、项目管理与技术支持类岗位、日常行政与后勤服务类岗位等。

三.设岗原则

1.勤工助学岗位遵循“按需设立”的原则,岗位分固定岗位与临时岗位:

(1)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

(2)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2.勤工助学原则上只聘用本科在籍学生,且工作性质和内容要适宜学生参与,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主业,原则上每生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除外)。

3.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应体现合理性与必要性,凸显岗位育人功能。

四.部门管理工作职责

1.育人为先,岗位所在部门注重对学生的指导,应设置安排专职教师,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对招聘的勤工助学学生进行面试、培训,做好传帮带工作。

2.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的部门应优先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有余力的学生,原则上困难生占比不低于70%。依据学生实际情况可调整或停止学生工作,并做好合理解释和沟通工作,保障学生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3.做好学生酬金的发放工作。岗位酬金于当月下旬发放。

五.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流程

1.2022年度需聘用本科生勤工助学的部门,请填写附件《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并附上详细岗位职责、育人功能等描述。

2.纸质版申请表需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2月24日下午16:00前交至宝山A4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chenmingyu@shu.edu.cn

3.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材料提交阶段结束后,将在2022年1月初组织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答辩,届时会通知提交过材料的相关部门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


注:目前已有勤工助学岗位的部门和单位,也需参与此次岗位申请。

联系人:陈明雨66135296.

学生工作办公室(武装部)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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