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3300元,分秋季、春季两个学期申请,每学期1650元,按月发放。
二、申请对象
自2019年9月起全日制在籍在校且在学制内的退役士兵本科生(需持有退役证书)。
三、申请条件
1.退役士兵入学或退役学生复学后,在剩余学制期内,可申请本科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转专业的学生按新专业的学制年限计算)。
2.在学制期限内,办理休学、出国交流等保留学籍的非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
3.学生本学年已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生国家助学金的不可重复申请(两种助学金不可兼得)。
4.学生延长学年的学期不可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年限不得超过退役复学后就读学制年限。
5.未在通知规定时限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不可补报。
四、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10月8日-10月12日)
学生登录本硕博一体化平台(信息门户—学生事务—本硕博一体化平台),进入“学生服务—助学金”,选择“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根据提示完成相关信息填写,上传退役证、个人免冠照片,上传《退役士兵国助金信息统计表》(平台上可下载填写)并提交;点击“我的申请—申请详情—打印”,打印申请表(必须贴有本人正面免冠清晰照片),本人亲笔手写“学生承诺”内容后签字,附带纸质版退役证书复印件,提交至学院。
2.学院审核(10月12日前)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后,辅导员登录本硕博一体化平台,进入“帮困资助—助学金审核”,审核通过符合资格学生的申请;汇总纸质版申请材料,在申请表“辅导员意见”一栏签字,填写《XX学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并盖学院行政公章,10月12日前,请将申请表、退役证复印件及汇总表交至学生成才服务中心A413。(线下提交材料请确保与线上审核通过人员一致)
3.学校审核(10月13日)
学生成才服务中心会同教务部、武装部等有关部门审核申请学生资格。
4.备案上报(10月中旬)
学生成才服务中心将审核通过的学生材料上报上海市学生资助中心,完成系统上传,并留档备案。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加强相关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请做好退役士兵学生的信息数据保密工作。
3.已申请困难生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可重复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请做好筛查把关工作。
联系人:李老师,66135296,shu_fbyzz@163.com
学生工作办公室(武装部)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