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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上海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申请工作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24/04/08 李博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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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书院):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上海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我校拟开展2023-2024学年上海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缴纳学费的在校本科学生,要求如下:

1、申请学生原则上应通过我校本学年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且已申请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

2、申请学生至少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孤儿、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父母残疾或重病、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有突发情况等。

3、退伍学生享受国家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不在本次申请范围之内。

4、申请学生近一年已获得的各类资助累计,原则上孤儿不超过13000元,其他困难学生不超过8000元。

二、学费减免标准:

1、烈士子女减免全部学费。

2、经济困难的孤儿,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及近一年已获资助情况,给予全免或部分减免。

3、除孤儿之外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生学费减免分以下几个等级:

2020级、2021级、2022级学生:10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等级;

2023级学生:1500元、2500元、3500元三个等级。

三、申报流程

1、4月2日—4月9日:申请学生向学院递交《上海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2)。请学生使用第一人称填写申请理由,学生签名、日期需要手写。

2、4月10日—4月12日:辅导员审核、学院评审。

3、4月15日:各学院上报初审名单。

书面材料:《上海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申请表》(正反打印)、《2023-2024学年上海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签章后,上交学生工作办公室。

电子材料:学院汇总《2023-2024学年上海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汇总表》后发邮件至ccbbhh168@i.shu.edu.cn。

4、4月16日-4月19日:学校审核,并将初步审核结果反馈至各学院确认。

5、4月22日-4月26日: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审核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6、4月29日:公示无异议,报财务处予以发放。

四、工作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都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

2、请各学院做好学费减免的申报组织工作,认真排查学生情况,将通知落实到所有困难生,指导学生申请,按要求进行审核,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阶段工作,过时不补。

3、注意事项:学费减免款项首先用于抵扣受助学生的学杂费及住宿费,学生若已缴清费用,减免款项将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五、申请学生已获各类资助的查询和统计方法

1、时间范围: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之间

2、资助类型范围:学生所获得的来自学校(学院)发放的各类助学金及困难补助、社会慈善捐助及家庭所在地的资助(如地方教育精准扶贫、个人定向资助)等。

3、包括2023-2024学年全学年发放的国家助学金(含待发放部分)及2023-2024学年发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含其他所有助学金,不含助学贷款、不含奖学金。

4、网上查询途径:通过上海大学本硕博全生命周期统一管理平台可查询学校及学院已发放的部分资助明细:

  查询路径:学生事务——助学金——助学金查询

  联系人:周丽娟 66135296



学生工作办公室(武装部)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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