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支持上海大学教育事业发展,特设立上海大学比亚迪奖学金(以下简称“比亚迪奖学金”),用于表彰优秀学生。现将比亚迪奖学金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评选范围: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主要奖励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钱伟长学院、中欧工程技术学院等7个学院全日制在读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当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含国家港澳台侨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其他企业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得重复参评本奖学金。
(二)奖金额度:本科生10人,每人10000元。
(三)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学院 | 推荐名额 |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3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2 |
理学院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 1 |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 | 1 |
钱伟长学院 | 1 |
总计 | 10 |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自立自强;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在读期间未受过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成绩排名应在学院或专业前30%(含30%);
4.当年度参加各类创新实践比赛,并获得省市级以上奖项;
5.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本科生还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身份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②获得以第一专利权人(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的发明专利授权或以第一著作权人(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③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高水平学科竞赛或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等活动获奖。
三、评选流程
1. 学生申请(10月22日前)。学生按评选通知相关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同时附带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用于审查。
2. 学院初评(10月28日前)。各学院依据评审细则对学生申报资格及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产生拟推荐获奖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式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申请表、学院推荐名单及推荐获奖人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证明)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宝山校区A413)。
3. 学校评审(11月初)。学校对学院初评名单进行复审,确定拟奖励名单并报备设奖方审核。
4. 学校公示(11月中旬)。拟奖励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 奖金发放(12月初)。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所获奖学金一次性发至学生银行卡。
联系人:李老师 66135296
学生工作办公室(武装部)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