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奖励当学年在学业、领导力、公益爱心、文艺体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将2025-2026学年秋季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奖项
2025-2026学年上海大学教育奖学金、艺术类专特长奖学金、体育类专特长奖学金。
二、评审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在学制内),评审学年应学籍状态正常,无休学、保留学籍等情况,符合对应奖项的参评要求。
三、评审依据
1.《上海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规定》(2026版)
2.《上海大学本科生表彰奖励管理办法》
3.各学院秋季奖学金评审细则
四、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11月7日前,学生登录本研一体化学工系统——学生服务——奖学金模块,提交相应的奖学金申请,申请单项奖学金需提交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至学院审核。
2.学院初评。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依据本学院评审细则对学生申报奖项及其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产生学院初评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辅导员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别登录本研一体化学工系统——奖惩管理——奖学金模块,对学生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审核通过(与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结果一致)。11月11日16时前,各学院完成评审报告,报告应写明评审依据、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将《学院奖学金评审细则》《2025-2026学年本科生秋季奖学金学院初评推荐学生名单》和《2025-2026学年本科生秋季奖学金学院初评推荐名额汇总表》作为报告附件,盖章签字后交至党委本科生研究生工作部A413室,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u_jxj@163.com。
3.学校审核。11月中下旬,校表彰奖励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将对各学院初评名单进行复审,提交学校表彰奖励管理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注:2025级大类学生在原代管学院进行申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6135296
附件:1.2025-2026学年本科生秋季奖学金学院初评推荐学生名单(单项奖学金)
2.2025-2026学年本科生秋季奖学金学院初评推荐学生名单(学业优秀奖学金)
3.2025-2026学年本科生秋季奖学金学院初评推荐名额汇总表
党委本科生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