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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冬季学期首日教育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07/11/13 魏宏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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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近日胜利闭幕。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十七大指引的目标和确定的任务,加快发展改革步伐,增强学校综合实力,是我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十七大报告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我们要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学校各项工作。我们要坚定地贯彻我校第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坚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着眼于增强学校的综合实力,实事求是,多抓落实。清醒地估计我们的水平和实力,采取切实措施,使教学、科研等均上升一个台阶,为社会输送高素质创新人才。
为此,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广泛开展以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全面发展的大学生为主要内容的首日教育活动。各学院(系)要充分利用好本次首日教育的契机,结合国家总体战略、学校教育方针与学生成才需求的实际情况,准确领会十七大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市委、市科教党委的学习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上海大学党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工作安排》,体会其中的丰富内涵,创新学习十七大精神的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从而有效推进我校的各项工作。
现将冬季学期首日教育具体要求布置如下:
1、本次春季学期首日教育的时间为11月28日(周三),由各学院结合主题自主安排,要求主题教育活动从首日教育当天开始,贯穿整个冬季学期。(大一同学当天上午另有集中教育安排,请各院系组织于11月28日上午8点集中到体育馆)
2、各院(系)要围绕此次教育主题,精心组织,分层实施,积极寻求有效的教育载体,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效性、专题性的活动,通过专题片观摩、主题班会、专题报告会、辅导员宣讲、学生演讲、班团讨论等多种形式,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参与性。
3、各院(系)请于11月27日前将本学院首日教育计划上报至学工办思政研究科,并于11月29日下午16:00前将首日教育总结情况上报学工办思政研究科。
联系电话:66132243
电子邮箱:stuao@department.shu.edu.cn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〇〇七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2007级秋季新生首日教育体育馆座位"安排及"各校区首日教育教室安排"见学工办"相关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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