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08年夏季学期上海大学
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授课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该课程的教学是根据和结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理论教学的基本内容,密切联系社会和学生实际,要求学生将思想道德修养方面的各项要求,通过特定的社会实践活动,以从思想上和行为上强化思想道德修养的养成。
为进一步规范该课程的教学,使学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真正达到"知行统一"的目的,请各院(系)上报2008年夏季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教学的授课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为确保授课质量,各班级应以小班上课为主,因此每个班级的上课学生数不得多于60人;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是一门1个学分的实践类课程,必须确保20个学时;
3、2008年夏季学期思想道德修养(实践)课的主要授课对象是2007年入学的所有本科学生(包括07年春季入学的学生),因此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必须按时选课;
5、由于夏季学期第一周是在军训,故请各位老师在制定计划时从军训结束后(即6月15日)开始。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8年3月26日
附件:
上海大学2008年夏季学期思想道德修养(实践)课
授课计划上报表
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