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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苏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简章》

创建日期 2008/05/12 曹敏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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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苏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简章》
 
 
江苏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简      章
(转自:http://www.jsrsrc.gov.cn/jsggfw/newsfiles/186/2008-05/28664.shtml)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定,2008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选聘1600名应届毕业生到村任职。
  一、选聘对象
  1、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省外"985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
  3、省外"211工程"高校生源地为江苏的应届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2、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5、身体健康。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省内高校毕业生从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下载并填写《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经学校和院(系)两级党组织审核盖章后,由学校组织部门或学生工作部门集中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统一将报名材料报送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处。
  省外高校毕业生登陆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填写《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学校和院(系)两级党组织审核盖章后,传真至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处确认。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向服务所在地县(市、区)项目办提出申请,经省和县(市、区)两级项目办审核盖章后,由省项目办集中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统一将报名材料报送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处。
  (二)资格审查。对高校毕业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研究确定参加面试、考察人选。
  (三)面试、考察。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和递补人选。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
  (五)公示。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
  (六)决定聘用。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待遇和保障政策及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有关事项
  1、时间:5月8日—18日。
  2、有关要求: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4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省外高校毕业生面试考察时需提供4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处设在南京市广州路213号5楼。
  咨询电话:025-83238910、83321927、83393832
  传    真:025-83238936、83238880
  报名网址: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jsrsrc.gov.cn
  电子信箱:83238910@163.com
 
 
 
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7日 
 
 
备注:
为方便学生,报名学生可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填写《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后,报名期内交至学工办信息科(A407) 曹敏,经学校审核盖章后统一传真至报名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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