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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08年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本科生)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08/11/20 张基涛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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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社会活动家,上海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创始人费孝通先生,继承和弘扬费孝通先生的学术思想和学术精神,由费孝通先生的亲属捐赠成立费孝通教育奖励基金,设立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

 

一、奖励范围

费孝通教育奖学金用于奖励热爱祖国、积极投身国家现代化建设、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刻苦钻研、开拓创新、成绩优异、有一定科研潜质的上海大学全日制在校的社会学和人类学、经济学、历史学专业学生(本科生三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

 

二、奖励名额与金额

奖励名额:每年奖励名额5人,其中本科生2人,研究生3

奖励金额:8000/

推荐名额(本科生):社会学2人、经济学1人、历史学1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优良;

2、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3、在专业研究领域中有突出表现;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5、本学年在以下方面有获奖或突出表现,在评奖中予以优先考虑:(均需相关的证明或证书)

1)在全国、省市各类竞赛中获奖;

2)担任社会工作表现突出,得到各方普遍认可;

3)具有某项突出的专特长;

4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创建、科技发明、社会实践等)

 

 

四、评审材料

1、申请人提交材料

1)填写《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

2)提供《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中列出的各种表彰奖励、成果、论文、专刊、专著等复印件一套。

2、学院提交材料要求

1)推荐学生名单汇总及排序

2)学生相关申报材料。

 

五、"费孝通"奖学金评审时间节点

111201124,学生填写《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初评,产生推荐名单,并开始公示;

21125中午1200前,学院将初审名单汇总表及学生申请表、学生获奖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交学生工作办公室信息科,同时通过网络完成数据上报工作(所获奖项、主要事迹按网络要求填写);

3、学工办完成材料整理,并邀请费孝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全校公示;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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