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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09/02/25 吕宝川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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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常晋升聘任工作的通知》(上大内[2009]22号)和《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细则(试行)》(上大内[2007]229号),以及《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办法(试行)》(上大内[2007]230号)等文件的要求,经研究,我校2009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已于今日正式启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者提交资料的要求
    详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的相关文件材料。(学工办网页学生工作相关栏目http://www.shu.edu.cn/Default.aspx?tabid=4082下载)
    二、时间安排
    2009年2月下旬,启动工作
    2009年3月,部门初步推荐,材料送审。
    2009年5月,校学科评议组评议,部门正式推荐
    2009年7月中旬前,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
   
      三、收费标准
         申请晋升高级职务评议费每人300元,论文(著)、科研成果校外专家评议鉴定费每套材料300元。
 
        请各位符合申报条件,并准备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的教师按照相关要求尽快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请于2009年3月5日前将完整版本的申报材料交至学工办思政研究科吕宝川处,联系电话:66133885。
 
上海大学人事处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9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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