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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上海大学学生工作“主人翁项目”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09/03/20 张基涛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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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我校大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将广大学生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学校学生工作的科学发展上来,切实增强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创造性,校学生工作办公室、大学生成才服务中心联合发布上海大学学生工作"主人翁项目",现将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上海大学奖学金评审规定(要求:既能调动广大同学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又充分体现学校"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人才培养理念)
(2)上海大学单项奖学金评审规定(要求:在完成学业的基础上,激发广大同学参与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的热情)
(3)上海大学自强不息奖学金评审规定(要求:体现出上海大学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展示上大学生求实创新的精神风貌)
(4)上海大学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体现出困难学生认定的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使各类资助真正起到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目的)
(5)上海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勤工助学岗位的收集、发布、监督、实践等各个环节,培养学生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
(6)上海大学优秀学生毕业典礼形式设计(要求:通过对优秀学生毕业典礼形式与内涵的策划与设计,使之既能体现上大的历史与文化传承,又能成为学校仪式教育"表彰先进,激励奋进"的品牌项目。)
(7)课程班党员核心小组活动模式设计(要求:加强对党员的后期培养与监督,使核心小组成为党员体现先进性的载体,同时发挥党员核心小组师生互动、双向沟通的桥梁作用)
 
二、项目申报条件
1. 申报学生须为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2.必须以团队的形式进行申报。每个团队由3-5名同学组成,同时必须邀请一名指导教师,每个学生只可参加一个团队;
3. 项目实施期为春季学期(1-7周);
三、成果要求
1、书面报告
2、调查问卷及统计
3、座谈会记录
四、项目申报及实施程序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至2009年3月31日;
2、申报学生填写项目申报表(后附),书面采材料交学工办(A408),电子版发送至civilstar@shu.edu.cn ;
3、校学工办将组织专家组审核,择优立项;
4、申报人对立项项目组织实施,在2009年5月8日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A408)递交项目成果;
5、专家组对项目成果进行评审;
6、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学校将颁发表彰证书并进行相应的奖励。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上海大学学生成才服务中心
200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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