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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春季奖学金评审操作细则及相关说明

创建日期 2009/04/10 曹敏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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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2009年春季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开始,此次评审操作细则及相关说明如下:
评审奖项: 2008-2009学年度春季奖学金
评审对象: 06-08级春季入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评审依据: 《上海大学学生手册》(2007年版)相关条款
时间节点安排与相关事项:
4月10日:学工办公布奖学金资格线。
4月11日~4月17日:
1、               学生登陆学工办网站"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奖学金申请(不必提交书面申请)。
2、               申请者向学院递交相关证书、证明等复印件,原件自行保管备查。若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提交,可由学院确认事实后代为书面证明,如在学工办公示期结束前无法递交真实材料,则作为自动放弃奖学金。
3、               信息管理系统中预制的学生成绩由教务处(截止至4月7日)提供。如学生成绩在评审期间有所变更,请至学工办信息科(新校区A407)提出。
4月18日~4月22日:
1、               学院进行奖学金初审,学院将初审结果登录学工办网站"信息管理系统",如逾期未提交学院初审结果者则默认为"不通过"。
2、               学院将单项奖申请者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复印件递交至学工办信息科(A407)审核。
4月23日前:学工办信息科将单项奖审核结果反馈学院。
4月24日~4月30日:学院进行奖学金初审结果公示,公示方式由学院自主决定,须注明最终结果以学工办公示为准。
4月28日~5月3日:学工办审核。
五一假后:学工办公示全校奖学金最终结果。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 信息科 曹敏(66133329)
上海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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