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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09/05/04 张乃琴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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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大学2009第(7)号

 

 

关于开展2009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的通知

 

各院(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是我校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的创新成果,作为我校思想道德修养理论教学的重要补充,对学生行为养成起到了重要的教育作用。该课程旨在联系社会实际,结合学生特点,促使学生通过课程学习,从思想上和行为上强化思想道德修养的养成,达到"知行统一"的目的

上海大学2009年夏季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相关工作现已正式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组织召开授课教师培训会

为统一思想、规范教学,提高授课教师授课水平和技巧,学生工作办公室将于2009512日下午130J103举行2009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授课教师培训会,请参与09年夏季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教学的所有辅导员、各学院分管书记准时参加。具体培训流程详见附件一。

2、规范教学管理,完善教学环节

为进一步规范该课程的教学,完善教学环节,保证教学质量,学生工作办公室拟对2009年夏季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教学文档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课前有准备,课后有总结。请所有授课教师提交如下材料:

1)请每位授课教师在夏季学期开学前(612日前)提交授课计划一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二。

2)请每位授课教师在夏季学期结束时(710日前)提交本学期授课心得、授课教案或备课笔记及学生考核材料(电子版或文本均可),详见附件三。

3、组织评选上海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十佳教案"

为调动全体授课教师的积极性,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备课和课堂教学质量,使学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真正达到"知行统一"的目的,学生工作办公室拟举办2009年上海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十佳教案"评比活动。76-7月9为学院初评阶段9月初为学校评比阶段。具体方案详见附件四。

4、注意事项:

1)授课内容:请结合《大学生行为指导与训练》(第二版)及学工办下发2009年思道修(实践)课补充授课提纲自主展开。补充授课提纲详见附件五。

2)授课方式:上课形式可以丰富多彩,原则上第一堂课必须在安排的教室进行。

3)所需提交材料,请各学院于规定时间内分别汇总后交学工办思政科张乃琴,电子版发送至zhangnaiqin@shu.edu.cn,联系电话:66132243

 

附件一:2009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授课教师培训方案

附件二:2009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授课计划

附件三:2009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相关提交材料

附件四:2009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十佳教案"评比活动方案

附件五:2009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授课提纲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四日

上一条:关于2009年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补充说明 下一条:关于申报2009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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