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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8-2009学年校长奖学金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09/11/25 张基涛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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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钱伟长校长"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思想,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特设立上海大学校长奖学金。 

2009年度上海大学本专科校长奖学金将于11月25日开始启动。此次评审采取差额评审,由学院按照附表中分配名额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产生结果。

一、评奖范围

20099月在册的本科生、高职生。

二、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并能起积极带头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4、学习成绩要求:需获得本年度特等奖学金。

5、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a、当年被评为校以上(含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或由学校认定相当此级别的荣誉称号;

b、当年在国家、省市级科技、文体等正式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学校科技、文体比赛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c、当年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建设、科技发明、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获得学校或上海市有关组织表彰,为学校赢得荣誉;

d、学校认定其他先进事迹需要奖励者,在实践"自强不息"校训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三、校长奖学金名额

1、本科生   20

2、高职生    5

最终获奖人数由专家组根据本年度学院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1、11月25日-12月1日:各学院按照附表中分配名额推荐,申请学生必须填写" 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表),并由学院在学生工作办公室信息管理系统的特殊奖学金上报进行相关申报。

2、12月1日12:00前:各学院将申请表及相关获奖情况证书的复印件、交学生工作办公室信息科(A407)。

3、12月1日-12月7日:各学院在学院范围内对推荐人进行公示。

4、12月7日-12月11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全校公示。


 

附:2008-2009学年校长奖学金候选人名额分配

 

学院

本科

高职

巴士汽车学院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法学院

1

 

房地产学院

1

1

高等技术学院

 

2

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

2

 

管理学院

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1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3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1

 

理学院

2

 

美术学院

2

 

社会科学学院

1

 

生命科学学院

1

 

数码艺术学院

2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2

 

土木工程系

1

 

外国语学院

1

 

文学院

1

 

悉尼工商学院

2

1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

2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

1

 

自强学院

1

 

总计

31

6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91124

点击下载: 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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