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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10/05/25 张乃琴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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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大学2010第(8)号
 
 
各院(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是我校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的创新成果,作为我校思想道德修养理论教学的重要补充,对学生行为养成起到了重要的教育作用。该课程旨在联系社会实际,结合学生特点,使学生通过课程学习,从思想上和行为上强化思想道德修养的养成,达到"知行统一"的目的
上海大学2010年夏季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相关工作现已正式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组织召开新进授课教师培训会
为统一思想、规范教学,提高授课教师授课水平和技巧,学生工作办公室将于2010年5月31日下午1:30在A404举行2010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授课教师培训会,请参与2010年夏季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教学的所有新进辅导员准时参加。
2、规范教学管理,加强课程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该课程的教学,完善教学环节,保证教学质量,学生工作办公室拟对2010年夏季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教学文档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课前有准备,课后有总结。请所有授课教师提交如下材料:
(1)请每位授课教师在夏季学期开学前(6月20日前)提交授课计划一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
(2)请每位授课教师在9月份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提交本学期授课心得、授课教案或备课笔记(电子版)及学生考核材料(文本版),详见附件二。
3、组织评选2010年上海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十佳教案"
为调动全体授课教师的积极性,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备课和课堂教学质量,使学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真正达到"知行统一"的目的,学生工作办公室拟举办2010年上海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十佳教案"评比活动。7月12日-7月16为学院初评阶段,9月初为学校评比阶段。具体方案详见附件三。
4、注意事项:
(1)授课内容:请结合《大学生行为指导与训练》(第二版)及学工办下发2010年思道修(实践)课补充授课提纲自主展开。补充授课提纲详见附件四,可在学工办网站相关下载处下载。
(2)授课方式:上课形式可以丰富多彩,原则上第一堂课必须在安排的教室进行。
(3)所需提交材料,请各学院于规定时间内分别汇总后交学工办思政科张乃琴,电子版发送至zhangnaiqin@shu.edu.cn,联系电话:66132243。
 
附件一:2010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授课计划
附件二:2010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相关提交材料
附件三:2010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十佳教案"评比方案
附件四:2010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补充授课提纲
(以上附件请从学工办网站相关下载处下载)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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