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接教务处通知,请各院(系)上报2011年夏季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教学的授课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为确保授课质量,各班级应以小班上课为主,因此每个班级的上课学生数不得多于60人;课时数不少于 20个学时;
2、2011年夏季学期思想道德修养(实践)课的主要授课对象是2010年入学的所有本科学生,因此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生按时选课;
3、请各院系在2011年3月29日下午16点前将计划(计划表格见附件)报至学生工作办公室思政研究科张乃琴处,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zhangnaiqin@shu.edu.cn。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3月21日
附件:
上海大学2011年夏季学期思想道德修养(实践)课
授课计划上报表
学院: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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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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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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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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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预计学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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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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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周次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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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书记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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