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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国家、上海市、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创建日期 2011/10/04 曹敏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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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里相关要求,表格填写要求如下:
1.      表格打印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破坏改变表格原样、不得随意增加页数。凡需签名处、院系意见部分为手工填写,其他均为打印,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涂改或出现空白项。
2.      表格中"基本情况"由学生本人打印填写,填写必须是完整全称,不要出现"上大""机自学院""蒙古(省略''字)""""预备""团员"等简称。入学时间项:秋季入学填写XX9月,春季入学为3月。政治面貌项: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联系电话如为固定电话格式为:区号-座机号码。困难情况项:按照成才服务中心评定结果填写:特别困难填写为▇特别困难,一般困难与困难填写为▇一般困难。
3.      表格中"学习成绩"由学生本人打印填写,4.0为优秀、3.0以上为良好,成绩排名填写学年平均绩点的排名,范围以同年级同专业为标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综合考评成绩与排名均填写"无",有不明确处询问学院辅导员。
4.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打印填写,第一人称撰写,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申请人签名必须手写,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5.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由学院打印填写,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签名必须为手写。
6.      表格中"院系意见"栏必须手写体现学院的意见,推荐人和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手写签名,必须加盖院(系)公章。
7.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表中填写内容涉及学生成绩单、获奖等情况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无则填写""
8.      相关流程:
1)申请奖学金学生填写"基本情况"、"学习成绩"与"申请理由"打印完毕后手工签字递交学院辅导员老师,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递交学院辅导员。
2)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学院初审完毕后,为初审通过学生电子版表格填写"推荐意见"进行打印后,请学生本人在"申请理由"栏签字确认,辅导员老师在"推荐意见"栏签字。
3)学院分管负责人手工填写"院系意见"栏完毕后,递交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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