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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11年度光华奖学金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11/11/08 曹敏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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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2011年度上海大学光华奖学金将于11月9日开始评审。光华奖学金最终获奖名额为95名。此次评审采取等额评审,由学院按照附表中分配名额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产生结果。
一、评审对象:
四年全日制本科在校的三、四年级学生、五年全日制本科在校的四、五年级学生。
二、评审依据
(一)符合下例基本条件的评审对象,即可提出申请: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贡献;
2.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并能起积极带头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4.学习刻苦,本年度成绩绩点3.0及以上;
5.同等条件,少数民族学生和贫困学生优先考虑。
(二)上一学年在以下至少一项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在评奖中予以优先考虑:(均需相关的证明或证书)
1.在全国、省市各类竞赛中获奖;
2.在专业研究领域中有突出表现;(撰写发表学术论文或发明创造等)
3.担任社会工作表现突出,得到学校到学生普遍认可;
4.具有某项突出的专特长;
5.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创建等),有相关的证明获证书;
6.在社会实践或专业实习环节中有突出表现。
三、评审流程:
1、11月12日-11月17日:各学院按照附表中分配名额推荐,申请学生必须填写"上海大学光华奖学金申请表"(请进入相关下载区下载),并由学院在学工办信息管理系统-学生工作-数据上报-特殊奖学金上报进行相关申报。
2、11月18日12:00前:各学院将申请表及相关获奖情况证书的复印件、及汇总表交 学生工作办公室信息科(A407)。同时各学院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产生结果后,学工办进行全校公示。
4、12月:     光华基金会组织表彰会。 
附表:
学院
名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
法学院
5
公共管理系
1
管理学院
8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3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9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3
经济学院
6
理学院
5
美术学院
7
社会科学学院
1
生命科学学院
2
数码艺术学院
7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5
图书情报档案系
2
土木工程系
2
外国语学院
4
文学院
6
悉尼工商学院
4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
7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
2
自强学院
2
总计
95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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