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正文
关于评审2012年度光华奖学金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12/10/24 曹敏   浏览次数   返回    
字号:   
 

各学院(系):

2012年度上海大学光华奖学金将于10月25日开始评审。光华奖学金最终获奖名额为95名。此次评审采取等额评审,由学院按照附表中分配名额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产生结果。

一、评审对象:

四年全日制本科在校的三、四年级学生、五年全日制本科在校的四、五年级学生。

二、评审依据

(一)符合下例基本条件的评审对象,即可提出申请: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贡献;

2.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并能起积极带头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4.学习刻苦,本年度成绩绩点3.0及以上;

5.同等条件,少数民族学生和贫困学生优先考虑。

(二)上一学年在以下至少一项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在评奖中予以优先考虑:(均需相关的证明或证书)

1.在全国、省市各类竞赛中获奖;

2.在专业研究领域中有突出表现;(撰写发表学术论文或发明创造等)

3.担任社会工作表现突出,得到学校到学生普遍认可;

4.具有某项突出的专特长;

5.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创建等),有相关的证明获证书;

6.在社会实践或专业实习环节中有突出表现。

三、评审流程:

1、10月25日-10月30日:各学院按照附表中分配名额推荐,申请学生必须填写"上海大学光华奖学金申请表"(请进入相关下载区下载),并由学院在学工办信息管理系统-学生工作-数据上报-特殊奖学金上报进行相关申报。

2、10月30日12:00前:各学院将申请表(双份)及相关获奖情况证书的复印件(单份)、及汇总表交学生工作办公室 信息科(A407)。同时各学院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产生结果后,学工办进行全校公示。

4、12月: 光华基金会组织表彰会。

附表:

学院

名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5

法学院

4

公共管理系

1

管理学院

7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3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13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4

经济学院

4

理学院

5

美术学院

6

钱伟长学院

1

社会科学学院

1

社会学院

1

生命科学学院

1

数码艺术学院

6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7

图书情报档案系

1

土木工程系

2

外国语学院

3

文学院

3

悉尼工商学院

7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

6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

4

合计

95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10月25日

上一条:第十届菊文化节“菊之魅”校园摄影大赛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2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49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