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鼓励港澳及华侨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增强他们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中央特设立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依据《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与《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度台湾与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将于11月26日开始评审。此次评审采取等额评审,由学院按照附件分配名额推荐,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一、评审对象:
全日制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评审依据
(一)符合下例基本条件的评审对象,即可提出申请: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名额及奖励标准
1.台湾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2名,奖励标准5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标准4000元;三等奖4名,奖励标准3000元。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1名,奖励标准5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标准4000元;三等奖3名,奖励标准3000元。
3.以上标准具体按照每年上级部门下发文件确定。
三、评审流程:
1、11月26日-12月2日:申请学生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递交至学院,学院按照分配名额推荐。
2、12月4日12:00前:各学院将申请表(双份)及相关获奖情况证书的复印件(单份)、及汇总表交学生工作办公室信息科(A407)。同时各学院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3、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附表:
奖项/名额 |
学院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管理学院 |
|
|
1 |
经济学院 |
|
|
1 |
美术学院 |
1 |
1 |
|
数码艺术学院 |
|
|
1 |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 |
|
1 |
|
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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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台湾学生奖学金 |
法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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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美术学院 |
1 |
|
1 |
数码艺术学院 |
|
1 |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1 |
|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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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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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4 |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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