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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寒假期间办理在校证明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14/01/11 卢欣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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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大学《关于2013~2014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寒期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13日结束。学工办自2月14日正式上班起恢复日常服务工作。

为了方便学生在寒假期间能够办理相关证明,咨询相关事宜,学生工作办公室在校本部和延长校区分别安排值班如下:

日期

星期

值班地点

值班人

办公电话

1月14日

二

校本部A楼403室

吴铭

66133885

1月16日

四

延长校区北大楼110室

卢欣

56331343

1月21日

二

校本部A楼407室

周轶

66132243

1月23日

四

延长校区北大楼110室

卢欣

56331343

1月28日

二

校本部A楼403室

张德明

66133329

2月11日

二

校本部A楼403室

富旭

66133329

2月13日

四

延长校区北大楼110室

卢欣

56331343

其中1月30日~2月6日(春节假期)休息。

特别提醒:同学办理时,请带好个人学生证。如时间安排有困难也可在值班时间拨打相应电话,咨询预约。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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