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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寒假期间办理在校证明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14/01/11 卢欣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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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大学《关于20132014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寒期从113开始至213结束。学工办自214正式上班起恢复日常服务工作。

为了方便学生在寒假期间能够办理相关证明,咨询相关事宜,学生工作办公室在校本部和延长校区分别安排值班如下:

日期

星期

值班地点

值班人

办公电话

114

校本部A403

吴铭

66133885

116

延长校区北大楼110

卢欣

56331343

121

校本部A407

周轶

66132243

123

延长校区北大楼110

卢欣

56331343

128

校本部A403

张德明

66133329

211

校本部A403

富旭

66133329

213

延长校区北大楼110

卢欣

56331343

其中13026(春节假期)休息。

特别提醒:同学办理时,请带好个人学生证。如时间安排有困难也可在值班时间拨打相应电话,咨询预约。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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