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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2补充内容)2015年本专科毕业生数码照补拍时间安排(本专科生)

创建日期 2015/05/11 富旭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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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17日起至1125日学工办进行了2015年本专科毕业生的数码照拍摄工作。对于部分未按时拍摄或需要重新拍摄的学生,请参照如下安排:
   
  
校内集中拍摄:校内集中拍摄仅安排在宝山校区进行。时间:514(周四)上午10:00至晚上19:00515(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5:30;地点:宝山校区A400学生事务中心(北区4005)

  
除校内集中拍摄方式外,学校另外校内自助拍摄机和校外指定拍摄点提供两种方式供学生选择,目前相关设备尚在调试中,预计本月22日起运行(详细见本通知补充)。

几点事项:
   1
201411月拍摄的学生请登陆学工办或信息中心学生个人信息平台确认本人拍摄结果。
   2
2015年申请延长学籍的学生要求必须完成毕业生的数码照拍摄,以往参加过毕业生的数码照的学生可免。
   3
、本次拍摄照片使用于学生本人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结束将上传教育部学信网供各类查询。
   4
、本次拍摄为证件照现场采集,不接受学生个人提供的照片。以往学生个人上传照片、高考照片的全部以本次拍摄照片为准。
   5
、前往拍摄的学生请注意个人仪容,尽可能着正装,切忌各类绒衫及圆领汗衫。
   6
、姓名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有难僻字或拼音字符的可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及时造字。拍摄时带好本人相关证件备查。
   7
、拍摄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拍摄过程不再收取。参加拍摄的学生,学校统一提供2寸照片供毕业所需,照片由各学院发放至学生。
   8
、本次拍摄对象主要为2015年秋季至2016年春季毕业的上海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由校研究生处另行安排。
   9
、拍摄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66133329

如有问题可以在乐乎社区咨询

http://bbs.lehu.shu.edu.cn/Article.aspx?aid=499170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5月22


   20150522补充内容:
   5
15日前已拍摄完成的照片已更新完毕,学生本人可以登录学工办网站或信息中心个人信息平台查看。对于部分学生因各种原因无法及时参与拍摄或对拍摄结果不满意,现提供两种方式供大家选择:
   1
、本市内指定地点拍摄:市内指定地点拍摄委托蓝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地点:西康路928号(安远路口,近玉佛寺)创展大厦1101室;时间即日起至630日,每周周一到周六上午8:30到下午17:30,国定假日除外。参与拍摄的学生请携带本人学生证。
   2
、校内自助拍摄机拍摄:校内自助拍摄机安装位置延长校区行健楼1楼(电梯口)、宝山校区D1楼(近DJ楼)、宝山校区A楼学生事务中心大厅。时间即日 起至831日,每周周一到周五上午8:30到下午17:00。自助拍摄机拍摄码为本人考生号,学生可用身份证注册并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本人信息后获 取,网址:http://www.chsi.com.cn 。自助拍摄机为全国联网管理,鉴于管辖权上的限制,请务必在上述时间段内参与拍摄。
  
学生可以根据各自不同情况选择指定点拍摄或校内自助拍摄机拍摄,但两者方式只能取其一。建议学生尽可能选择市内指定地点拍摄的方式。
  
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目前无法注册并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此部分学生请采取市内指定地点拍摄方式补拍或重拍。拍摄前登录学工办网站或信息中心个人信息平台核实本人姓名,姓名不得为非汉字名。
   5
30日起将集中冲印照片,7月毕业的学生请尽量在此前完成补拍或重拍。拍摄照片预计将于620日期起分发到各自学院;对申请延长毕业期的学生,拍摄时间放宽至831日完成毕业生数码照采集,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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