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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15学年上海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15/10/12 裴志茹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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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2015学年度上海大学国家助学金将于1012日开始评审。国家助学金评审要求严格按照《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和《上海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由各学院按照要求推荐,学校帮困领导小组进行审核产生结果,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二、           申报要求:

国家助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为我校2015学年度学校审核认定的困难学生。

三、           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一年按10个月进行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资助对象

资助标准(元/.月)

特别困难学生

350

一般困难学生

300

特殊困难学生

250

四、           申报流程:

1、 学生申请(1012—14日):申请学生登录学生成才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http://app.ccfw.shu.edu.cn),点助学金——助学金项目列表 ——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我要申请。

2、 学院审核(1015-16日):学院负责人登录学生成才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并将学生申请汇总表(可在信息平台进行导出)由分管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后上交学生成才服务中心(A413)。

3、 学校审核(1019—20日):学生成才服务中心审核汇总上报材料。

4、 报财务处发放(1021日)。

 

上海大学学工办学生成才服务中心

20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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