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2015学年度上海大学国家助学金将于10月12日开始评审。国家助学金评审要求严格按照《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和《上海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由各学院按照要求推荐,学校帮困领导小组进行审核产生结果,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二、 申报要求:
国家助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为我校2015学年度学校审核认定的困难学生。
三、 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一年按10个月进行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资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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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标准(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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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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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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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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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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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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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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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申报流程:
1、 学生申请(10月12日—14日):申请学生登录学生成才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http://app.ccfw.shu.edu.cn),点助学金——助学金项目列表 ——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我要申请。
2、 学院审核(10月15日-16日):学院负责人登录学生成才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并将学生申请汇总表(可在信息平台进行导出)由分管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后上交学生成才服务中心(A楼413)。
3、 学校审核(10月19日—20日):学生成才服务中心审核汇总上报材料。
4、 报财务处发放(10月21日)。
上海大学学工办学生成才服务中心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