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上海大学学费减免管理暂行办法》,我校拟开展2015—2016学年上海大学本、专科生减免学费工作。
一、申报要求:
1、根据《上海大学学费减免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的要求上报;
2、学院上报申请学费减免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困难学生总人数的5%;
3、原则上申请学费减免的同学应通过我校今年的困难认定。
二、 申报流程:
1、11月5日—11月11日:申请学生向学院递交《2015学年上海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2)、学院评审。
2、11月12日-13日:各学院上报初审名单。
书面材料:《2015学年上海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2015学年上海大学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签章后,上交学工办成才中心;
电子材料:将《2015学年上海大学学费减免汇总表》发邮件至ccbbhh168@i.shu.edu.cn。
3、11月16日-19日:学工办成才中心进行审核,并将初步审核结果反馈至各学院确认。
4、11月20日:各学院将签章确认后的审核结果上交学工办成才中心。
5、11月23日—11月27日:学工办成才中心公示复审名单。
6、11月30日:公示无异议,上报校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批准后通过校财务处予以发放。
三、注意事项:
1、学生申请理由请用第一人称填写,所有签名、日期必须手写。
2、学生所获奖助学金的金额计算方法:指在上学年(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之间)学生实际到帐的奖助学金,不以申请或评奖时间计算。
3、为按时完成学费减免的审核工作,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阶段工作,过时不补。
上海大学学生成才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5日
附件1:《上海大学学费减免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2015学年上海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附件3:《2015学年上海大学学费减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