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队伍管理机制,提升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根据学校工作总体安排,现就2015-2016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要求
各院(系)作为辅导员聘任及年度考核工作的主体,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按照《关于上海大学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上大委[2008]134号)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院系实际按时保质完成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上海大学全体在岗专职辅导员
三、考核时间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7月1日
四、考核方式及考核等级
建议各学院(系)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对辅导员的考核结合辅导员自我评议、学生满意度、辅导员互评、院(系)考评等内容进行综合测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
五、反馈
请各院(系)于6月20日以前将本院(系)《辅导员考核工作方案》、7月1日前将《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反馈至shuxgb@163.com,纸质版反馈至A403。
附件:2015-2016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15日
附件:
2015-2016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
学院(系):______________
学院(系)党委(党总支)签章: 日期: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辅导员学生满意度网络测评的通知
下一条:重要通知: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展期、及离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