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2016年高校心理辅导教师培训班报名通知已下发,培训通知请详见
培训班分初级和中级,每周固定一天时间上课,培训班结业后可参加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专业技术水平认证的考试,通过后可获得市人事局、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证书。具体请见通知。
请学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派。每个学院限报1人,学工办将会同心理辅导中心对学院上报人选进行审定。
请各院(系)于9月9日12: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反馈至思政科彭明霞处,邮箱:ppeng@i.shu.edu.cn,电话:66133885。
学工办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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