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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宝钢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16/09/08 曹敏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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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上海大学宝钢奖学金将于9月9日开始评审。宝钢奖学金最终获奖名额为4名,要求严格按照《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执行。此次评审采取差额评审,由学院按照附表中分配名额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产生结果。

一、宝钢教育奖申报对象主要为宝钢教育奖评审学校在籍的本科生。

二、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条件如下: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评审流程:

1、9月9日-9月14日:学生登陆 学工办成就系统-成就操作-特殊奖学金申请,同时填写《宝钢奖学金评审表》后向学院递交。注:系统申报与书面表格填写内容必须一致。

2、9月15日-9月22日:各学院按照附表中分配名额推荐,学院辅导员老师、分管书记登陆 学工办成就系统-成就操作-特殊奖学金审核/院系审核-依据学院初评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填写相关推荐理由。

2、 9月22日16:00前:各学院将申请表及相关获奖情况证书的复印件(均为单份)、交学生工作办公室信息科(A407)。

3、9月22日-10月10日:学工办审核材料,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全校公示。

附表:

 

学院

推荐名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法学院

1

管理学院

1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1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1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1

经济学院

1

理学院

1

美术学院

1

钱伟长学院

1

社会科学学院

1

社会学院

1

生命科学学院

1

数码艺术学院

1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1

图书情报档案系

1

土木工程系

1

外国语学院

1

文学院

1

悉尼工商学院

1

音乐学院

1

上海电影学院

1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

1

总计

23

 

注:《宝钢奖学金评审表》

    《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至:关于我们-下载专区 版块。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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