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正文
2017年毕业生数码照补拍通知

创建日期 2017/03/24 周轶   浏览次数   返回    
字号:   
 

201611月底至12月初,我校集中对2017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进行了个人数码照采集,学生可以登录校内个人信息平台检查结果。对于部分因休学或其它原因未及时参加个人数码照拍摄的学生,以及对于拍摄结果不尽满意的学生,现可在下列时间内补拍或重拍:
数码照补拍委托蓝迪数码公司进行。
时间:即日起至415,每周一至周六上午9:00至下午17:00(国定假日除外)。
地点:本市静安区西康路928号,创展大厦1125室。
注意:参加拍摄的学生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留学生带好学生证。
 
几点事项:
1、本次拍摄对象主要为2017年应届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由校研究生处另行安排。拍摄照片用于学生本人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2、对于以往拍摄结果不尽满意的学生可以参与本次拍摄。
3、本次拍摄为证件照现场采集,不接受学生个人提供的照片。以往学生个人上传照片、高考照片的全部以本次拍摄照片为准。
4、前往拍摄的学生请注意个人仪容,尽可能着正装,切忌各类绒衫及圆领汗衫。
5、姓名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有难僻字或拼音字符的可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及时造字。
6、拍摄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拍摄过程不再收取。参加拍摄的学生,学校统一提供2寸照片供毕业所需,照片由各学院发放至学生。
7、拍摄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电话:66133329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324

上一条:关于公布上海大学辅导员协会理事会换届选举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延长校区首日教育教室安排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49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