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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授课教师培训会顺利举行

创建日期 2017/05/26 裴志茹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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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6日下午,2017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授课教师培训会在校本部A404召开。学工办副主任王国建、社区学院副院长陈秋玲,以及承担2017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教学任务的全体老师出席了本次培训。


学工办副主任王国建老师做了开场动员。王老师首先指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是学工系统一个重要的育人载体,近年来该门课程也在不断的完善中,今年共有49名老师参与授课,是近几年来的最大阵容。第二,今年在授课计划中首次开设"幸福课"的相关内容,由辅导员讲师团工作室负责人陆耀峰进行公共课件研发,特邀《幸福经济学》授课教师、长期致力于幸福课教学及理论研究的社区学院副院长陈秋玲教授,担任"幸福课"内容的教学指导专家。第三,去年学工办已开始通过组织教学评比活动,并择优推荐到学校层面的青年教师教学比武大赛,希望辅导员老师能够更好地提升授课质量,在学校层面展示学工人在课堂内育人的风采。此外,王老师强调青年教师想要立得住三尺讲台,得到同学们的认可,必须认真备课,加强培训,修炼内功,同时在课堂内外形成联动机制,将育人工作做好。

接下来,学工办裴志茹老师针对2017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授课整体安排及要求向大家做了介绍。随后,由辅导员讲师团工作室负责人陆耀峰老师,为大家展示、讲解"幸福课"公共教案,由陈秋玲教授针对性的讲解其中所涉及的难点与核心问题。

陈教授指出,幸福离我们很近,学生对于"幸福课"的期望值也很高。本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所开设的"幸福课",有别于她自己所开设的《幸福经济学》,将会更多地引入心理学、哲学等问题。同时陈教授指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开设的"幸福课"由于课时较短,且属于实践课程,对于全体授课教授而言将会是很大的挑战。她主张授课以学生感受为主导,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兴趣,使学生们认识到"幸福课"的重要性。

随后,心理辅导中心许静与法学院蒋英燕两位老师,分别针对具体授课技巧与辅导员如何结合日常工作提炼授课主题两方面内容做了精彩的分享。环化学院的袁野老师则针对素质拓展这一授课模式为大家进行了细致的讲解。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一直善于运用易班网络平台创新授课形式,学工办富旭老师为大家进行了易班网络平台现场操作指导。

最后,所有与会教师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第一次集体备课和分组研讨。本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授课教师培训会旨在指导全体授课教师明确授课任务、配合教学安排、积极提升教学水平、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希望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实践性为一体的,上海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课能够取得让学生满意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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