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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二总支一支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开展公开承诺

创建日期 2010/11/24 吕宝川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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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要求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机关党委二总支一支部(学工办、成才服务中心)积极响应校党委号召,组织学习、扎实推进,落实到位,支部及支部党员日前已全部完成公开承诺,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11月9日,支部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领会《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的通知》以及《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会上,二总支书记林海霞、二总支一支部书记张恒龙对总支及支部开展公开承诺的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支部党员对文件精神进行了解读交流。学习会使支部成员提高了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这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为公开承诺活动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联系实际,扎实推进
学习会后,支部党员积极行动,根据相关要求,结合部门情况、本职岗位工作实际,具体设计个人的公开承诺内容。同时,支部成员进行不同范围的讨论,围绕加强支部建设、促进学工办、成才服务中心的中心工作、加强支部与群众联系等方面,商讨拟定支部的公开承诺内容及具体行动方案。
1119日起,支部及支部党员的"公开承诺"已在学工办、成才服务中心的办公地点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支部及支部党员也将以"公开承诺"为契机,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员践诺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推进支部建设、推进中心工作,为学校发展贡献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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