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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岚细数 广告人的12条军规

创建日期 2010/12/20 郝秋华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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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下午,第十届上海大学生广告节第三场讲座在上海大学宝山校区J103教室内举行。作为这次的主讲人,上海广告公司的创意群总监王岚带来了以"广告人的12条军规"为主题的讲座。上海大学影视学院副院长许正林致辞并对王岚的到来表示欢迎。现场座无虚席,同学们热情高涨。
王岚是中国大陆罕有的两次获得"艾菲奖"的创意总监,她以自己的智慧、才华和出色的业绩,赢得了客户与公司的一致信任。并且,作为这次广告节系列讲座中唯一的女主讲人,她也深受学生瞩目。
"做广告人,是一件残酷的事,你准备好了吗?"这样的开场白立刻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力。随后,王岚将12条军规一一展开。第一,各就各位,从零开始。登山的路,需要一步一步走出来。第二,不要做孤胆英雄。广告是件群众艺术。只有很多人参与进去,才是真正的广告。第三,创意不只属于创意部。好的创意如果诞生,那接触广告的所有人,不可以是杀手,而是做保姆。第四,广告卖的是商品,不是你的智慧。广告人是商人,不是艺术家。第五,广告说的是实话。广告出售基于事实的想象,要把握夸张和分寸。第六,不要拼命地,要不要命的。在广告行业里,第二名等于失败者。第七,广告是个服务业。第八,能说服人,才能做广告人。所有创意建立在逻辑的基础上。第九,嫉错如仇。毁一个创意远比做一个创意容易。第十,不做奥特曼(outman)。广告给谁看,就想谁所想。十一,至少拥有五条无聊嗜好。广告人必须是杂家。十二,永远抱着一颗颠覆军规的心。广告的残酷在时刻要求你去打败昨天的自己。
王岚讲解时,一气呵成,逻辑性极强,语言通俗易懂,风趣幽默,极富感染力。许多网络词汇,如"给力"、"羡慕嫉妒恨"、"小月月"等也被拿来运用,在场笑声不断,气氛十分活跃。
在提问互动环节时,有同学问:"您是否认为自己是一位女强人?"王岚回答说:"这个行业属性,女生有比较多的优势。在广告公司,女生往往比男生多。但是,无论男生还是女生,首先要做强人。我不是女强人,我们公司比我强的有很多。"
最后,影视学院送给王岚一个透明的星型瓶,瓶内有一张王岚现场讲座的小照片和许多色彩缤纷的小纸条,上面写着大家对此次讲座的感悟。王岚双手接过这份礼物,表示喜爱和感谢。
这场精彩的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讲座系列活动虽然接近尾声,可是大家依然意犹未尽,还有很多东西,值得去细细回味和咀嚼。
                                                       影视学院  陈昕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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