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辅导员参加教育部第二期(2009年)
骨干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加强辅导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复旦大学)将举办第二期骨干辅导员高级研修班。
按照要求,上海大学届时将(原则上)推选2名辅导员参加此次培训班,为选派好我校优秀辅导员参加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2009年11月至2010年1月,脱产在复旦大学培训,外地考察和市内高校挂职。
二、我校辅导员参加此次高级研修班的选拔标准
1、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辅导员;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
3、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公开发表论文或主持过校级及以上课题、在校级及以上的思政方面科研获奖者优先);
4、工作表现优秀(至少获得一次年度考核优秀,获得"十佳辅导员"或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者优先)。
三、报名推荐方式
各院、系按照选拔标准,原则上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辅导员至学工办,在此基础上,学工委择优挑选2名辅导员参加此次培训班。
请各院、系在10月20日(周二)前,将被推荐人信息上报至学工办思政科。
附:辅导员推荐信息表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9年10月15日
附:
各院系推荐辅导员信息表
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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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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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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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表论文(数量、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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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过的课题(数量、级别、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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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优秀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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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以上荣誉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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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开展我校学生工作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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