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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辅导员参加教育部第三期(2010年)骨干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10/10/25 吕宝川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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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加强辅导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复旦大学)将举办第三期骨干辅导员高级研修班。

按照要求,上海大学届时(原则上)将推选2名辅导员参加此次培训班,为选派好我校优秀辅导员参加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培训

1、培训时间、地点

1)集中学习期:2010117-1127,地点:复旦大学

2)学习考察期:1129-125,地点: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

3)挂职锻炼期:126日-1217,地点:上海市各辅导员培训基地、部分北京高校

4)在岗研修期:1220-2011114,地点:各学员所在高校

2学习要求

1)骨干辅导员高级研修班除在岗研修期外,均要求脱产学习。

2)学员应按高研班学习安排参加各项研修课程,不得无故缺课。集中学习阶段缺课超过4个单元或挂职锻炼阶段缺席超过2个单元者,不予发给结业证书。研修期间应完成以下"六个一":

撰写一篇5000字以上的研究论文;提交一篇高研班学习小结;在小组讨论中做一次专题汇报;在学习考察前提交一份考察学习提纲;在挂职学校主持开展一次学生主题活动(如主题班会等);根据学习收获,为挂职基地所在高校及自己学校的辅导员工作各提一条建议。

3、培训费用

学员交通费自理,其余费用由培训单位承担。

4、报到事宜

1)报到时间、地点:2010116日,下午200-500,复旦大学东区(国定路440好,近邯郸路)学生宿舍14号楼一楼活动室。如有疑问,请联系复旦老师(13761735003)。

2)注意事项:学员报到时请携带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用以办理学员登记表和结业证书等;报到时需提交一个辅导员工作案例或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800字左右)。

二、我校辅导员参加此次高级研修班的选拔标准

    1、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辅导员;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

    3、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公开发表论文或主持过校级及以上课题、在校级及以上的思政方面科研获奖者优先);

4、工作表现优秀(至少获得一次年度考核优秀,获得"十佳辅导员"或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者优先)。

    三、报名推荐方式

各院、系按照选拔标准,原则上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辅导员至学工办,在此基础上,学工办择优挑选2名辅导员参加此次培训班。请各院、系在1028日(周四)前,将被推荐人信息上报至学工办思政科lbc@staff.shu.edu.cn

 

附:辅导员推荐信息表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1025

附:

各院系推荐辅导员信息表

院系

姓名

工作年限

学位

公开发表论文(数量、级别)

主持过的课题(数量、级别、获奖情况)

考核优秀次数

校级以上荣誉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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