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职辅导员:
为更好地开展通识教育、大类招生背景下社区学院的学生工作,为社区学院建设一支稳定的辅导员队伍,学校现已启动上海大学社区学院辅导员的选聘工作。
本次选聘工作,贯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部门推荐与辅导员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现面向全校专职辅导员开展自荐报名工作,请有意向的专职辅导员(已通过学院推荐的辅导员请不必再报),将下列信息于2011年5月10日上午10点前发送至学工办lbc@staff.shu.edu.cn,联系人:吕老师。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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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学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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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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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愿意担任
社区学院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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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愿意担
任学工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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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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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社区学院辅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约请“新生活动课”创新案例(经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