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学生工作部门:
根据《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细则(试行)》(上大内[2007]229号),以及《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办法(试行)》(上大内[2007]230号)等文件的要求,经研究,我校2011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已于今日正式启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上海大学在岗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具体包括专职辅导员、研究生专职委员、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副书记、校(院、系)团委(团总支)干部、研究生工作党委及校学生工作部门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
二、申报者提交资料的要求
2、申报材料装袋要求:共需7个档案袋。
档案袋1:打印2张《申报材料封面登记表》,用1张贴在档案袋外。袋中放:(1)另外1张"申报材料封面登记表" ,(2)3份"申报表" ,(3)个人佐证材料(学历、学位、现职称、计算机证书、外语证书、考核结果证明、培训、教学任务证明)的复印件。
档案袋2至4:(自制封面,标清"袋中内容及学校、部门、姓名",贴在档案袋上)。三个里面分别 放:①"工作实绩证明表"②"工作实绩专家鉴定表"③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获奖的复印件
档案袋5至7:打印三张《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科研成果专家鉴定主要代表作登记表》,填写并签字后,分别 贴在三个档案袋外。 这三个档案袋,档案袋5、6里面放:① 《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科研成果专家鉴定表》 ② 所需科研论文的复印件。档案袋7里面放:① 《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科研成果专家鉴定表》② 所需科研论文的原件。
三、时间安排
2011年10月,申报提交材料,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评议组办公室初审;
2011年11月中旬,材料报送;
2011年11月下旬,专项鉴定;
2011年12月,学科评议组综合评议;
2012年01月,结果反馈。
四、收费标准
1、专项鉴定费(包括科研成果、工作实绩专家鉴定),每套材料300元,共900元。
2、评议组综合评议费(含面试答辩费)每人600元。
请各位符合申报条件,并准备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的教师按照相关要求尽快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请于2011年11月10日前将完整版本的申报材料交至学工办思政研究科吕老师、卢老师处,联系电话:66133885。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评议组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代章)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