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23/11/01 李博   浏览次数   返回    
字号:   
 

各学院(各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及退役入学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服义务兵役学生(全日制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入学学生。

二、资助标准(本专科生)

资助内容

入伍时间

资助标注

服兵役学费补偿

2023年9月1日(含当日)后

16000元

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至

2023年8月31日

12000元

2022年1月24日前

8000元

退役入学学费减免

2023-2024学年

16000元

2022-2023学年

12000元

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

6000元

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

4000元

2020-2021学年及之前

8000元

三、提交材料

(一)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2份(征兵网上填写基本信息并打印)

2.《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

3.学费补偿学生信息统计表(只提交电子版)

(二)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学费减免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2份(征兵网上填写信息并打印)

2.《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2份

3.学费减免学生信息统计表(只提交电子版)

注:“申请表”均正反面打印;“学生本人签字”一栏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1.纸质材料寄送至: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宝山校区A413。

2.信息登记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shu_fbyzz@163.com

3.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021-66135296


“申请表”填报注意事项请查看附件。


学生工作办公室(武装部)

2023年11月1日

上一条:上海大学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秋季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通知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49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