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2024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4]2号)要求和校奖学金工作计划安排,2024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将于9月5日启动评选工作。本次评选将严格按照《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执行,采取差额评选,由学院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推荐(详见附表),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产生最终获奖人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名额
本次宝钢优秀学生奖名额共4人,申报对象为学校当年在籍的本科生(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二)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三)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审流程
(一)9月5日起,有意向申请的学生本人填写《宝钢奖学金评审表》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向学院递交。
(二)9月13日前,学院成立以书记或院长为组长、以专业教师、辅导员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依据学校下达的奖学金评审通知及分配名额,结合学院自身情况,制定学院评审细则,并向学生公开发布。学生按评审流程进行申报,经学院评审小组评审,集体决议产生初评推荐名单,并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学院评审小组需对本次评审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学院奖学金评审报告。
(三)学院递交初评材料至学生工作办公室成才服务中心(A413)。包括以下纸质材料(参考模板见附件):(1)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名单;(2)学院奖学金评审细则;(3)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决议;(4)学院奖学金评审报告;(5)学院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此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Shu_jxj@163.com);(6)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同上邮箱)。
(四)9月20日前,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初评推荐材料,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全校公示。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评选中要注意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附表:名额分配
学院 | 推荐名额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法学院 | 1 |
管理学院 | 1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1 |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1 |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 1 |
经济学院 | 1 |
理学院 | 1 |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 1 |
钱伟长学院 | 1 |
上海电影学院 | 1 |
上海美术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社会学院 | 1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1 |
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文学院 | 1 |
微电子学院 | 1 |
悉尼工商学院 | 1 |
新闻传播学院 | 1 |
音乐学院 | 1 |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 | 1 |
总计 | 24 |
学生工作办公室(武装部)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