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书院):
为奖励当学年在学业、领导力、公益爱心、文艺体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秋季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奖项
2023-2024学年上海大学教育奖学金、艺术类专特长奖学金、体育类专特长奖学金。
二、评审对象
秋季入学2021-2023级全日制四年制本科在校生、2020-2023级全日制五年制本科在校生。
三、评审依据
1.《上海大学本科生评奖评优管理规定》(2024版)
2.《上海大学本科生表彰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3.各学院秋季奖学金评审细则
四、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11月12日前,学生登录本硕博管理平台-学生服务-奖学金模块,提交相应的奖学金申请(不必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单项奖学金需同时将相关证书、证明等复印件提交至学院。
2.学院初评。11月14日前,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依据评审细则对学生申请奖项及其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产生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辅导员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别登录本硕博平台-奖惩管理-奖学金模块,对学生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审核通过。11月14日16时前,各学院完成评审报告,报告应写明评审依据、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将《秋季奖学金初评推荐学生名单》和《秋季奖学金推荐名额汇总表》作为报告附件,盖章签字后交至学工办成才服务中心A413,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u_jxj@163.com。
3.学校审核。11月中旬,校表彰奖励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将对各学院初评名单进行复审,提交学校表彰奖励管理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6135296
学生工作办公室(武装部)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