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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秋季学期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26/09/18 李博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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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规定,为做好2026年度秋季学期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入)学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及对象

(一)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代偿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资助对象为:服义务兵役学生(含全日制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需持有入伍通知书)。

(二)退役复(入)学学生学费减免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实行学费减免。资助对象为:退役复(入)学学生(需持有退役证书)。

二、资助标准

资助内容

入伍时间

本科生

资助标准

研究生

资助标准

服兵役学费补代偿

2024年9月1日(含当日)后

20000元

25000元

2023年9月1日(含当日)后

16000元

20000元

2022年1月24日(含当日)至

2023年8月31日

12000元

16000元

2022年1月24日前

8000元

12000元

退役入学学费减免

2024-2025学年至今

20000元

25000元

2023-2024学年

16000元

20000元

2022-2023学年

12000元

16000元

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

6000元

8000元

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

4000元

6000元

2020-2021学年及之前

8000元

12000元

三、办理流程

(一)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代偿

1.申请人在全国征兵网中按要求在线填写、下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导出后转换成WORD格式,清除“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信息(此处由学校核准填写),一式两份打印申请表(表中必须有免冠正面照片)。

2.本人携带《申请表Ⅰ》和《入伍通知书》原件至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从本校入伍的学生可将以上材料提交至校武装部,由校武装部统一办理。

3.将《申请表Ⅰ》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均一式两份)提交至党委本科生研究生工作部审核相关信息。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偿还贷款计划书;涉及学费贷款的学生需提前向学生成才服务中心说明情况,否则将按学费补偿进行办理。

4.党委本科生研究生工作部将信息及材料上报市级资助管理部门,经上级审核复核后,由学校财务部门办理学费补代偿。

(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

1.申请人在全国征兵网中按要求在线填写、下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导出后转换成WORD格式,清除“申请学费减免情况”信息(此处由学校核准填写),一式两份打印申请表(表中必须有正面免冠照片)。

2.本人携带《申请表Ⅱ》和退役证书原件至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退役后继续在本校完成剩余学业的学生可将以上材料交至校武装部,由校武装部统一办理。

3.将《申请表Ⅱ》和退役证书复印件(均一式两份)送至党委本科生研究生工作部审核相关信息。

4.党委本科生研究生工作部将信息上报市级资助管理部门,经上级审核复核后,由学校财务部门办理学费减免。

注:“申请表”均正反面打印;“学生本人签字”一栏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

四、报送地址及时间

纸质材料寄送至: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宝山校区A413。

联系人:本科生 李老师 021-66135296

     研究生 侯老师 021-66134532

邮箱:shu_fbyzz@163.com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

党委本科生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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