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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度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26/09/08 李博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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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202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6]2号)及《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度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及奖金

本次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名额4人,奖金为10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一)申报对象应为学校当年在籍的本科生(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三)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四)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请

学生根据学院评审实施细则,如实填写《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并准备相关参评材料向学院递交。

(二)学院评审(9月17日前)

学院依据学校下达的奖学金评审通知及分配名额,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学院奖学金评审细则并公布。学生提交申请后,学院汇总申请材料,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民主评议产生初评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1个工作日。

(三)初评结果上报(9月18日前)

学院完成初评后,递交推荐材料至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成才服务中心A413)。

纸质版材料

(1)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名单(盖学院公章);

(2)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3)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决议(所有成员签字);

(4)奖学金评审报告(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5)奖学金初评推荐学生名单(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6)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电子版材料:

(1)学院奖学金初评推荐学生名单;

(2)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学院推荐材料模板详见附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hu_jxj@163.com)

(四)9月28日前: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对学院初评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评审,组织专家差额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全校公示。

(五)10月上旬:组织拟获奖学生在宝钢基金会系统上填报,学生通过系统导出并打印正式《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一式三份),组织盖章签字,交至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六)10月中旬,推荐名单上报宝钢基金会秘书处。

(七)12月底前,宝钢基金会组织奖金发放。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评选中要注意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五、名额分配

学院

推荐名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法学院

1

管理学院

1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1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1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1

经济学院

1

理学院

1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1

钱伟长学院

1

上海电影学院

1

上海美术学院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社会学院

1

生命科学学院

1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1

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未来技术学院

1

文学院

1

微电子学院

1

悉尼工商学院

1

新闻传播学院

1

音乐学院

1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

1

总计

25

党委本科生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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