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沪府发[2007]12号文件《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医保局等三部门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及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医保[2007]6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上海大学大学生医疗保障的管理办法及服务细则》(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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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学工办
2007年5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对辅导员进行2006-2007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评审2007春季新生入学奖学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