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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学生火车票IC卡若干事项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07/10/18 曹敏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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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学生火车票IC卡若干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教育委员会转发《铁道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的通知,高等学校学生往返家庭与学校区间乘坐时,实行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含铁道部IC芯片)购票及乘车。据此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现对2007年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办理火车票IC卡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对象:仅限非上海生源地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及父母一方户口在外省的回沪知青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研究生如何办理请另向学校研究生处咨询。
2、新生办理:为2007年招生入学的(含春季)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符合上述办理对象范围的学生;办理方式采取学生本人申请学工办网上申报的方式(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本通知通知之日起至本月25日。符合办理条件的学生其火车票IC卡将与本人的学生副卡一同发放。新生首次办理火车票IC卡的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不再向学生收取。
3、老生办理:对于2007以前业已办理学生火车票IC卡的学生,其IC卡充值与校验采取以学院为单位的方式集中办理。各学院请指定人员专项负责,就具体办理时间及集中的方式进行协调及安排,并做好相关的通知通告。学院集中后至学工办办理IC芯片校验及充值,学工办将分校区设立校验及充值点。请各位需要办理校验及充值见通知后咨询各自学院辅导老师。
4、学院信息变更:对于2007强化班专业分流及招办核准的转院系学生,其变更后的学生证副卡及火车票IC卡由学工办统一制作,并定于本月25日起开始发放。请相关的同学带好本人学生证副卡及原火车票IC卡至校本部学工办办理换卡手续。
5、到站信息变更:对于已办理火车票IC卡,因原家庭户籍地址变更及铁路局站点变更而引起的需要变更到站信息的学生,由本人书面情况详细说明,经学院辅导员核实后至校本部学工办办理。办理同时请带好本人学生证及副证。因户籍变动需更改信息的学生请带好相关的证明材料。
6、遗失补办:对于已办理火车票IC卡,因遗失需要重新办理的学生由学院统一进行登记,登记的同时请提供学生本人的学生证副卡并交纳火车票IC卡购置费用7元/每人。学院集中后至校本部学工办办理。
7、其它事项:2007年火车票优惠卡统一受理时间截止至11月15日,其中2007新生网上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本月25日。本次办理的火车票IC卡有效使用期为一年,有效使用期间遗失不再予以补办。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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