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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届(春季)本科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10/03/05 张乃琴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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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2010第(2)号
 
关于做好2010届(春季)本科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决定》精神,认真做好2010届春季本科毕业生教育和离校工作,深化我校"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理念,从而使毕业生增强饮水思源、爱国荣校、回报社会的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择业观,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学校决定在2010届春季本科毕业生中集中开展以"感恩母校、惜别师长、奉献青春、服务社会"为主题的毕业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感恩母校、惜别师长、奉献青春、服务社会"
毕业教育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受教育的最后一课,对学生的一生具有重要影响,是学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各院系要结合春季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开展以"感恩母校、惜别师长、奉献青春、服务社会"为主题的毕业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当代大学生爱校荣校、感恩回报、奉献社会的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教育学生正确认识国家的前途命运,正确认识自己的社会责任和当前国内的就业形势,自觉将个人的发展与祖国和人民的命运紧密相连,在奉献社会、服务祖国、服务基层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          活动形式
各院(系)要围绕此次教育活动的主题,结合各自学院特点和广大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积极寻求有效的教育载体,通过毕业主题班会、专题报告会、座谈交流、毕业晚会、毕业箴言、仪式教育、主题征文等方式为毕业教育注入丰富多彩的文化内涵,指导学生顺利实现从在校学生到社会角色的转变,充分展示我校毕业生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营造文明和谐的毕业氛围。
三、          活动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毕业教育环节,围绕主题,精心策划,悉心组织,广泛调动校内外资源,开展各类思想教育活动,力求活动意义深远,师生满意。
2、在毕业教育期间,各学院(系)不仅要深入开展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而且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各项具体工作,服务好学生,体现学校对毕业生的关心和爱护,使毕业生安全、文明、愉快离校。
3、各院(系)要按照学校要求于2010年3月8日-3月14日期间组织毕业教育及毕业典礼,时间、地点自行安排,并于2010年3月10日前,将学院春季本科毕业教育计划报至学工办思政科张乃琴老师处(zhangnaiqin@shu.edu.cn)。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〇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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