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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上海市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10/10/08 曹敏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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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上海市政府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8000元。
2.申请范围: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3.评审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4.学校名额:71人。
5.评审和发放:上海市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上海市奖学金金额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上海市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6.相关事项: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一项。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评审时应优先考虑积极服务世博的学生。
7.各学院候选名额分配(采用差额评审,最终选定71人)
学院
本科
 高职
巴士汽车学院
 
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
 
法学院
3
 
房地产学院
2
1
高等技术学院
 
2
公共管理系
1
 
管理学院
5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3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8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3
 
经济学院
3
 
理学院
5
 
美术学院
5
 
社会科学学院
1
 
生命科学学院
1
 
数码艺术学院
6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5
 
图书情报档案系
1
 
土木工程系
2
 
外国语学院
2
 
文学院
3
 
悉尼工商学院
6
1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
4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
3
 
自强学院
1
 
 合计
77
7
 
时间节点:
11081010学生向学院递交申请材料。
210111012  学院产生推荐名单并公示。
310131200前,学院将初评结果汇总表(注明推荐排序)及《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获奖情况证书复印件 (注:均为一式二份)交校学生工作办公室信息科(A407),同时通过学工办信息管理系统-学生工作-数据上报-特殊奖学金上报(数据上报时,获奖情况、事迹简介必须认真按照要求填写,以备评委评审所用)。
410141018  学工办组织专家评审。
510181025全校公示。
注:相关表格至学工办-相关下载。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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