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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春季)本科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12/02/24 卢吉超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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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2012第(4)号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决定》精神,认真做好2012届春季本科毕业生教育和离校工作,深化我校"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理念,学校决定在2012届春季本科毕业生中集中开展毕业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毕业思源、爱国荣校、放飞青春、奉献社会"
毕业教育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受教育的最后一课,各院系要结合春季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开展以"毕业思源、爱国荣校、放飞青春、奉献社会"为主题的毕业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当代大学生爱校荣校、感恩回报、奉献社会的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教育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社会责任,自觉将个人的发展与祖国和人民的命运紧密相连,在奉献社会、服务祖国、服务基层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          活动形式
各院(系)要围绕此次教育活动的主题,结合各自学院特点和广大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积极寻求有效的教育载体,通过毕业主题班会、专题报告会、座谈交流、毕业晚会、毕业箴言、毕业生党员最后一课等方式为毕业教育注入丰富多彩的文化内涵,指导学生顺利实现从在校学生到社会角色的转变,充分展示我校毕业生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营造文明和谐的毕业氛围。
三、          活动要求
1、各院(系)要围绕主题,精心策划,悉心组织,广泛调动校内外资源,开展各类思想教育活动。各院系要结合实际情况,策划好春季班学生的毕业典礼工作;要注意毕业教育与毕业生实习、毕业设计之间的协调问题;要注意收集毕业生的最新信息,做好校友数据库的准备工作。
2、在毕业教育期间,各学院(系)不仅要深入开展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而且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各项具体工作,服务好学生,体现学校对毕业生的关心和爱护,使毕业生安全、文明、愉快离校。
3、各院(系)要按照学校要求,于2012年3月1日—3月11日期间组织毕业教育及毕业典礼,时间、地点自行安排。
请各院系于3月2日16:00前,将学院春季本科毕业教育计划以电子版形式报至学工办思政研究科徐海峰老师处,联系邮箱: shuxgb@163.com。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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