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正文
关于2013年寒假期间办理在校证明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13/01/17 卢欣   浏览次数   返回    
字号:   
 

根据上海大学《关于20122013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寒期从121开始至221结束。学工办自222正式上班起恢复日常服务工作。

为了方便学生在寒假期间能够办理相关证明,咨询相关事宜,学生工作办公室在校本部和延长校区分别安排值班如下:

日期

星期

值班地点

值班人

办公电话

122

校本部A403

吕宝川

66133885

124

延长校区北大楼110

沙洪

56331343

129

校本部A407

曹敏

66133329

131

延长校区北大楼110

卢欣

56331343

25

校本部A403

吴铭

66132243

27

延长校区北大楼110

卢欣

56331343

219

校本部A408

彭明霞

66133713

221

延长校区北大楼110

卢欣

56331343

其中2915日(春节假期)休息。

特别提醒:同学办理时,请带好个人学生证和注册后的副卡。如时间安排有困难也可在值班时间拨打相应电话,咨询预约。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根据学校今日《延长校区(东部)停电通知,31日延长校区由于停电,无法正常工作开具证明,特将延长校区31日值班顺延至2月1日。

        请大家相互转告。因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一月廿九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首日教育的通知 下一条:上海大学2013年学生工作要点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49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