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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寒假期间办理在校证明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16/01/14 曹敏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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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大学《关于2015~2016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寒期从1月18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学工办自2月19日正式上班起恢复日常服务工作。

为了方便学生在寒假期间能够办理相关证明,咨询相关事宜,学生工作办公室在校本部和延长校区分别安排值班如下:

  

日期

星期

值班地点

值班人

办公电话

1月19日

二

校本部A楼408室

王利

66132810

1月21日

四

延长校区行建楼824室

周轶

56331343

1月22日

五

校本部A楼408室

王利

66132810

1月26日

二

校本部A楼408室

王平

66133713

1月28日

四

延长校区行建楼824室

周轶

56331343

1月29日

五

校本部A楼403室

王舒婷

66133885

2月2日

二

校本部A楼407室

曹敏

66133329

2月4日

四

延长校区行建楼824室

周轶

56331343

2月5日

五

校本部A楼413室

裴志茹

66135296

2月16日

二

校本部A楼403室

牛广华

66133885

2月18日

四

延长校区行建楼824室

黄坚靖

56331343

其中2月8日~2月14日(春节假期)休息。

特别提醒:同学办理时,请带好个人学生证。如时间安排有困难也可在值班时间拨打相应电话,咨询预约。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上海大学2014-2015年院系学生工作评估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评审2015年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助学奖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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